家长应努力成为学校公民意识教育的“合力者” ---------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培养的实践与思考

编辑日期:2016/10/25 作者/来源:李霞 阅读: 【字体:

合肥南门小学上城国际分校   潘桂文

  我国《教育大词典》对基础教育的释义为“基础教育是对国民实施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也是为继续升学或就业培训打好基础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充分显示着公民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的一个战略任务,学校也应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未来的合格公民为办学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从小学生的现实生活入手,纵观小学生以及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社会现状,以“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培养的实践研究”为突破口,开展公民素养的养成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提高未来公民的基本素养,为孩子的幸福生活而努力!

为此,学校要引导家长努力成为学校教育的合力者,对学生实施更加具体实用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一、家长应成为学法守法的先行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制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体现公平正义,就是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它对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都有明确规定。但很少有人自觉主动的学习,大部分人也只有在考驾照时才会学习交规。很多行人在道路通行过程中有时都是按自己的生活习惯或一己方便在行走,对信号灯、信号标志、标志线、指挥手势等交通信号视而不见,造成交通事故。

据有关报道:我国交通事故占全球15%,居世界各国之首。世界银行的报告则预测,到2020年,中国因道路交通造成的死亡还会再上涨92%。每年道路交通造成的伤害、死亡的经济损失造成的损失经济总量达到5000亿美元。在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了GDP的1.5%,相当于210亿美元

前不久,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在上海召开的“2005上海嘉定论坛”上透露:“中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

更为震惊的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从交通方式看, 儿童在步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占儿童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5%。

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发生交通事故主要有:无视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在道路上玩耍等行为。

面对这残酷的数据,为了孩子,家长应成为学法守法的先行者!

    二、家长应成为未来公民的同行者

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前提,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一个公民素养的体现。

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很多人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的。其实,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

在对一所学校几千名小学生的调查后,列出了家长十大陋习,其中“横穿马路、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名列第三。孩子们有时也困惑,为什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在幼儿园就学习过的交通法规,在少数家长面前却沦为空谈,甚至还带自己孩子闯红灯?

一项关于学生交通安全的调查报告显示:小学生单独穿过有红绿灯的马路时,超过80%的学生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而当小学生身边有父母等长辈陪伴时,近一半的学生会不遵守交通规则。有8成以上学生认为:家长在安全问题上是说一套做一套。

大人对交通法规的漠视,比如闯红灯、乱穿马路等,其实就是在告诉孩子他也可以这样做。下次当孩子遇上这情况,他们就会下意识的照着做,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北京四中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其结果:87%的学生认为他的人格和品格的形成来自家长,家长的行为是孩子的表率。每位家长与孩子在一起相处时他的行为都会成为孩子效仿、模仿的对象。

人们常说,始于家庭的教育才是教育的源头。每个孩子身上的优点我们可以从家长身上找到痕迹,同样每个孩子身上的缺点都可以从家长身上看到影子。

面对这调查的结果,为了孩子,家长应成为未来公民的同行者!

三、家长更应成为合格公民的引导者

小学生公民素养的提升,其关键在于“养成”,而不在于“教成”, 无需过多的说教,行有规范,最终就会形成习惯、能力和意识。我们从最基本的“校园行走”开始,在每天的上学放学路上实践。

实验伊始,学校提出了接送学生十准则:接送离校200米,车辆右行靠边停;高峰时段不掉头,确保道路畅通行;特殊情况校门口,即停即走安全行;行人要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走横道、岔路口前看信号,遵规守法显素养。倡导“三行”:一二年级护送行,三四年级目送行,五六年级自己行。要求师生校园行走“六做到”:右侧行走要记牢,转弯之处缓速行;上下楼梯不并肩,让出左道畅通行;集体行动听口令,保持间距才安全。

一年来,围绕课题,抓住“有序、安全、畅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核心,师生们创编了童谣,召开了主题班队会,进行了社会调研,参加了实践活动,师生家长互动……,学生及家长的行为已悄然发生变化,守则意识、安全意识已逐步提高。

    今年的新生家长第一课,学校增加了“课题”研究的实践活动,重点完成“路队行走”训练的任务,要求家长孩子同场训练“六做到”。今年一年级家长的道路交通法规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道路畅通,交通有序,家长的自觉行为已成为学校门口一道亮丽的风景。

现在大部分家长接送孩子都能遵守“十准则”,很多家长非常理解学校的意图---就是大手拉小手,家长以身作则,关注孩子交通安全的同时,给孩子做“遵规守法”的好榜样。他们纷纷表示:依法行驶和停靠,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但也有个别家长非要护送孩子到学校门口;开车、骑电动车载着孩子闯红灯,甚至逆行······也有部分家长“不放心”,过度的包办、代替,让孩子们失去很多“道路交通安全行走”自我体验的乐趣,失去了自我成长的机会。

其实,不管父母对孩子的照顾有多么的无微不至,最终他都要面对自己的人生;父母可以代替孩子做一些事情,但却永远无法代替孩子成长。孩子的道路需要自己去走,他们所经历的任何事,都是为将来独立面对生活积累经验,他们最终都应成为合格公民。

面对学校的实践活动,为了孩子,家长更应成为合格公民的引导者!

有人说:儿童的安全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热爱自然、珍爱生命、敬畏法律,遵规守则,是培养未来公民素养的基本任务,也是学校、老师和家长的第一要务。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应利用一切教育契机,提高孩子的公民意识,促进孩子的健康和谐发展。为孩子将来的幸福人生奠基!

这需要家校合力,需要引导家长努力成为学校公民教育的合力者!

 

 

2015年9月15日